协议离婚公证需要哪些信息,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

离婚协议公证的材料有:身份证和户口簿及结婚证、子女的户籍证明、离婚协议草稿、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材料等其他必要性材料。离婚协议公证的流程有:当事人先向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等公证机构提出申请;公证机构收到申请后,对当事人身份、申请办理的事项进行审查,符合条件的予以公证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》第二十五条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》第二十五条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》第二十五条
自然人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,可以向住所地、经常居住地、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。
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,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;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、声明、赠与、遗嘱的公证,可以适用前款规定。
第二十八条
公证机构办理公证,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,分别审查下列事项:
(一)当事人的身份、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;
(二)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,含义是否清晰,签名、印鉴是否齐全;
(三)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、合法、充分;
(四)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、合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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协议离婚进行公证需要的资料:
1、填写的公证申请表;
2、双方身份证、户口簿;
3、结婚证或其它婚姻状况证明;
4、财产所有权证明和债权债务状况的证明;
5、子女情况的证明;
6、离婚协议书及财产处分清单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》第二十五条规定,自然人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,可以向住所地、经常居住地、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。
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,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;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、声明、赠与、遗嘱的公证,可以适用前款规定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》第二十五条
自然人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,可以向住所地、经常居住地、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。
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,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;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、声明、赠与、遗嘱的公证,可以适用前款规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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