现金遗产怎样处理

现金遗产处理如下:
一、一般情况下,同一顺序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应平等。也就是说,当被继承人的赡养义务与其经济状况和劳动能力大致相同时,每个继承人应该对遗产进行大致平等的分配;
二、在特殊情况下,遗产可以不平等分配:
1、生活中有特殊困难、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,应当予以照顾;
2、对已履行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,在分配遗产时,可以多分;
3、有扶养能力和条件的继承人不履行扶养义务的,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;
4、经继承人协商同意的,也可以不平等分配。
继承人应当本着相互理解、相互让步、和谐团结的精神,协商处理继承问题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
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
继承开始后,按照法定继承办理;有遗嘱的,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;有遗赠扶养协议的,按照协议办理。
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
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:
(一)第一顺序:配偶、子女、父母;
(二)第二顺序:兄弟姐妹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。
继承开始后,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,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;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,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。
本编所称子女,包括婚生子女、非婚生子女、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。
本编所称父母,包括生父母、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。
本编所称兄弟姐妹,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、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、养兄弟姐妹、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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